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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4名公告(一)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3 01:12:11 |  访问:13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要求为准。(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资格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

招聘对象为:(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3.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在大学学习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的退役军人,或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其中,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的,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报名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表》“备注”中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6.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相关考试并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也可参加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读的专科升本科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及地点)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uicheng.bmren.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6月1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31日17: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减免考试费用的相关资料到芮城县人社局416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退还考试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退还。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将调整到该单位一般性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相应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

笔试前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因蒲剧线腔艺术研究所演员岗位、演奏员岗位,以及文物保护中心讲解员岗位的特殊性,此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若达不到1:5的比例,全部进入笔试。并对进入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招聘公告。

笔试内容:

(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2)卫生系统(不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常识)和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3)其他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成绩的计算: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

(1)网上报名登记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6)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8)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10)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4)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入党时间。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具体见芮城县人民政府网。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面试内容包含弹唱、舞蹈、绘画等项目,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卫生系统岗位以及其他县乡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问题解决等能力,以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评分、亮分、统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县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实地了解,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进行审核。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报县委编委会批准后,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部门联合下发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辞聘、离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此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0359—3030196(县教育体育局)

0359—3022778(县卫生健康局)

0359—3028629(县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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