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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协警公告

2021-01-10 16:05:41 人阅读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台江法院网(http://fztjfy.gov.cn/)公告栏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面试与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相关附件下载:000e5f

附件:

台江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公开招聘1名协警的公告(来自高校人才网)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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